发信人: ymeeq( 北方笛), 信区: SJTUNews
标 题: 网上“名妓”若小安原来是已婚男
发信站: 饮水思源 (2011年09月29日00:59:14 星期四)

核心提示:9月28日,杭州市公安局称,近期备受网民和媒体关注的“若小安1”其实是一
名已婚男子,其微博中叙述的“杭州失足女”经历纯属捏造。警方已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
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。现已查明微博撰写者林某某,男,1980年出生,已婚,育有一子,
现任一刊物主编。

  浙江在线杭州9月28日讯 9月28日,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,针对近期备
受广大网民和媒体关注的 “若小安1”微博内容,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,已经查明事实
真相。网民“若小安1”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,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“杭州失足女”经历纯
属捏造。 9月28日,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。

  网络“名妓”若小安晒接客日记 七年卖淫超过三千次

  近日,一个叫“若小安1”的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2011年1月以来,该网民在
某网络上以“杭州失足女”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。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“鸡者、小姐、
性工作者、底层、80后”等“瞩目”标签,还采用“纪实”的手法,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
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。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,杭州警方高度重视,部
署开展了调查工作。9月27日下午,杭州警方找到了“若小安1”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。现
已查明,林某某,男,1980年出生,已婚,育有一子,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
主编。

  为吸引网民关注,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,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,模仿外国文学作品
,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“失足女接客日记”。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、
扰乱社会管理秩序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,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
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
0元罚款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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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水源言必称五毛的都是四有新人:有瘾,有病,有仇,有任务。。
国人活的累, 直接原因是大多数人都在不同领域不遵守制度。。
孟德斯鸠:人们一旦不遵守法律,就等于自愿为奴,因为他人也会这样做。不遵守游戏规则,最终只对强者有利。
Nothing is impossible to a willing heart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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