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信人: Smoooooth(kKk), 信区: SJTUNews
标 题: zz 成绩单收取制作费严重不合理 望治校人为学生
发信站: 饮水思源 (2013年09月16日09:56:49 星期一)

zz人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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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交大 大四即将毕业的本科生。 为了节省您的时间,我长话短说,今天去办理出国成
绩单,发现财务处收费严重不合理。

我投诉财务处 向来开他们自己在校完成学业成绩单的学生收取高额、严重不合理的费用。
学生开成绩单,只需登录学号,将数据库中的成绩打印成纸。但就是这样,财务处却向学
生收取中文成绩单制作费20元,英文成绩单制作费40元。 这显然不合理,您说只是点击鼠
标登录数据库并打印成绩单,如此小的劳力开销和几乎的零成本,竟然要收取这么高的费
用合理吗? 说实话,我能承担这部分费用,但总会有学生的家庭觉得这是一笔比较极其昂
贵的开销。

我与财务处的人员进行过交涉,他们说是上海市物价局定的价,很显然,如果是物价局定
价,这已经把给学生开成绩单看作一种商品在进行高额销售了。我认为,治校人是不能通
过这种垄断性的机构在学生身上创收的。从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口中得知,他们在校办理
成绩单完全免费。显然,在他们学校的治校人看来,给学生办理成绩单是学校相关部门分
内之事,纳税人支付给他们工资(或者由学生学费支付),理应提供相应的服务。以这样
的方式向学生收取高额不合理的费用令人无法接受,即便收取,也应在合理范围之内。不
然,公正何在?

另外,如果是学校与物价局商议定价,那么 请问此价格如何制定,这么高价背后想必有个
高预算的成本;那么,请提供此预算成本或者收取费用的流向。

并且,参照《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第十四条: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
,未经财政部、国家计委、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,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
何费用。





第十六条 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、物价、财政部门共同负责。各级教育、物价、财政
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,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
策和规定,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定,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、扩大收费范
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、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,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;对乱收费屡
禁不止、屡查屡犯,情节严重的,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。

以及经查 《上海交通大学教育收费项目、依据、与标准》发现,无成绩单制作费,也不可
能有,因为违反国家高教部收费公示。

因此,综上所述,目前开办成绩单的收费绝对不合理!! 必须改变!


我想我在离开之前,必须要弄明白此收费的来龙去脉。 还望您仔细考虑我这封真诚的来信
所述

祝:好

上海交大 大四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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