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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题: 【zz】有车者自备车位列入上海政策储备
发信站: 饮水思源 (2013年09月24日12:53:50 星期二)

这是要开始炒车位的节奏?

http://sh.sina.com.cn/news/b/2013-09-24/083963267.html

本报讯 (记者 王海燕)本市停车难问题日趋突出。在市人大代表、上海城市综合交通规划
研究所副所长陈必壮看来,要有车先得有停车位,建议制定类似于日本《车库法》中“有
车者自备车位”的地方性法规。市建交委日前答复市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称,本市有关部
门将开展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。

  陈必壮提出,现阶段应先梳理停车设施类别,并对已有自备车位的对应车辆完成注册
;对目前仍有相当部分车辆无自备停车位的,可以设定3-5年的过渡期,在过渡期内政府和
个人共同努力,帮助拥车者在合理范围内完成自备车位;而对于新购置车辆的,则提供相
应的物业提供的独立车位证明,方可申请私车额度。


  市建交委表示,市政府已提出要统筹平衡停车与行车的关系,兼顾发展与调控,将加
强停车需求管理与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、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等紧密结合,使停车设施与
土地资源、道路容量、车辆增长相协调。目前,本市关于停车管理的办法有《上海市停车
场(库)管理办法》,如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,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,总结经验,再提请
人大审议,纳入人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计划。关于拥车者自备车位的规定,涉及重大政策
调整,出台需谨慎。市建交委与交通港口局等相关部门已将“拥车者自备车位”列入综合
交通管理政策储备,开展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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