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信人: caowei(anything is possible), 信区: love
标 题: 大家给评论一下
发信站: 饮水思源 (2014年04月09日09:30:42 星期三)

一位未见面的所谓朋友(通过其它朋友委托)清明来上海玩了几天,本来我想让她住我家
里(我一个人住,有两间卧室),她说不方便就自己在外面住了宾馆。几天下来除了宾馆
费用她自己承担下来,期间所有的费用,包括吃饭,咖啡,甜品,游乐园及地铁票,还有
我车接车送到虹桥,花了时间和精力陪伴。到最后她竟然和我们共同的朋友说,我招待的
不好,汗!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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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喝酒是想把痛苦溺死,可这该死的痛苦却学会了游泳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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